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取消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7〕38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前期我局印发了《省农机局关于暂停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鄂农机函〔2017〕6号),指出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农公司)在补贴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提供不实补贴申请资料,且企业对补贴产品补贴额畸高情况未主动报告等问题,明确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浙江三农公司自行承担。因该公司拒不执行我局处理决定,现根据《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鄂农规〔2017〕1号)要求,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浙江三农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将浙江三农公司列入购机补贴产品经营单位黑名单。
湖北省农机局
2017年5月16日
湖北省农机局关于暂停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7〕6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前期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三农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经核实,浙江三农公司在部分县市销售的SN-500-10型喷杆式喷雾机存在提供不实补贴申请资料,且企业对补贴产品补贴额畸高情况未主动报告等问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实施,省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浙江三农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以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公司的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补贴。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浙江三农公司自行承担。
湖北省农机局
2017年1月2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bnj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