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1批省级推广鉴定拟发证产品的公示
豫农机鉴字[2016]07号
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我站依据推广鉴定大纲和有关工作程序进行推广鉴定,并经专家评审,确定洛阳映山红拖拉机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19种产品通过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3月03日-03月11日止。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站反映。联系电话:0371-65683135。
附件1:审查通过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6年第1批)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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