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7﹞44号
各设区市农机局(站):
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关于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农机推(专)发〔2017〕7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我局现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设区市要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我省主导产业发展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见附件1)范围外,研究提出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单,并提供有关说明材料。说明材料要求如下:
1、必要性说明:主要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节本增效方面说明品目增加的理由。
2、可行性说明:主要从产品成熟程度、产品需求数量、管理水平要求、推广鉴定能力要求等方面说明理由,监管难度大的重点说明监管措施。
3、经济性说明:说明产品投资收益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建议
各设区市农机局要征求县级农机部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考虑拟新增品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逐项评估研究,做到科学决策,全程留痕。
(二)与行业标准有机衔接
为提升工作的规范性,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见附件2)品目名称一致;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应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三)及时报送材料
请相关单位将拟新增机具品目信息填入《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见附件3),于9月20日前邮寄至我局产发科,并同步发送电子邮件。如无新增机具品目意见,也需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我局将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符合要求的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联系人:王东荣,联系电话:0791-86234564,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邮箱:cyfzk86234564 163.com
2017年9月8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amic.jx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