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产发〔2017〕3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WX4-10、3WX8-10遥控飞行喷雾机,株洲斯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WX6-10C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高垅航空喷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WX8-10B、3WX8-10C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绿卫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WX6-10遥控飞行喷雾机,衡阳云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WX4-10A遥控飞行喷雾机及衡山恒鑫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SP-600×300-640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存在不按规定提供补贴产品等问题,我局于2017年4月24日暂停了该6家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截至2017年5月底,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综合考虑涉事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和长沙、衡阳、株洲市农机局关于恢复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相关产品补贴办理的建议,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5日起恢复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上述产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必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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