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管函字[2017]19号
各市农机局(办)、各试点县(市、区)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15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截至9月22日,全省已完成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5064万元,其中报废资金2016万元,更新资金13048万元;报废拖拉机2065台、联合收割机2391台;更新拖拉机2242台、联合收割机2073台,微耕机等其它机械141台。章丘、高青、薛城、台儿庄、利津、莱州、昌邑、坊子、寒亭、兰陵、陵城、临邑、齐河、平原、夏津、武城、乐陵、禹城、临清、茌平、东阿、东昌府、高唐、武城、鄄城等25个试点县(市、区)已完成报废更新工作,其中,达到60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莱州、兰陵、夏津、乐陵、茌平、东阿;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蓬莱、临朐、文登、荣成、五莲、费县、兰山、沂南、平邑;未开展的县(市、区):临沭(见附件1)。
农机报废更新是推进农机化发展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未完成任务和未开展的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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