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将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业务工作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转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的通知
苏农机鉴〔2016〕37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政务服务有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科学、公正、、统一,强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效率,经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批准,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从2016年9月15日开始,将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业务受理、推广鉴定证书发放工作由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转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凡企业申请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请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并去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机局窗口申报。
确认已获得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可前去窗口领取;或致电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寄发。
办理地点:南京市汉中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机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83666317、836663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点击下载 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资料清单
2016年8月31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js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