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5〕6号
有关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苏发〔2015〕1号)、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粮食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4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省部分适宜地区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是引导自愿。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加强宣传引导,不搞强迫摊派任务,争取让农民主动开展农机深松整地;
二是择优选择。综合考虑9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深松整地机具拥有量、农民意愿和深松整地作业基础等因素,选择在适宜开展深松整地的乡镇试点,争取连片作业,整体推进;
三是公开公正。公开补助办法、标准、对象和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助的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试点范围
经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确定沛县、睢宁、灌南、赣榆、泗洪5个县(区)农机深松整地试点面积各7万亩;宿城区2万亩;铜山、盱眙、射阳3个县(区)各1万亩。实施时间从2015年9月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三、实施形式
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实行项目管理。试点县由农机部门根据下达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对试点县给予适当补助,实行以奖代补,用于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具体补助办法由试点县(区)自行制订。
四、作业质量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深度达到或超过25厘米,深松间隔不得大于60厘米,同一地块原则上三年深松一次。试点县应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除单一深松外,鼓励开展旋耕+深松作业、灭茬+旋耕+深松作业等。
五、考核方式
深松作业质量的主要考核指标是深度和间隔。深度和间隔在作业完成后的核实难度大,有效便捷的核查方式是实地、实时核查。县级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核查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组熟悉基层情况,便于就近适时核查的优势,可以聘请镇村有关干部和人员作为质检员或第三方等方式适时核查。试点县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检查考核办法。市、县农机部门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有关部门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试点资格。省农机部门将选择适宜的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事项的落实,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实施方案请于9月15日前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
(二)加强宣传指导。农机深松整地有利于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充分利用有关媒体,为总结推广深松整地技术营造良好氛围,帮助人们认清深松整地的作用意义。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民购置深松整地机具。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班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及监督检查办法进行培训,提高项目落实能力。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资金分配、作业面积和质量、补助对象确定等公正透明。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农机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要杜绝虚报作业面积、套取以奖代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应停止资金拨付,终止项目实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将相关资料归档,接受监督检查。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于12月10日前报省农机局生产管理处、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方式:省农机局生产管理处单梅025-83275279,njjglc@126.com;省财政厅农业处赵铭宇025-83633153。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4日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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