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农机函[2017]8号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站:
根据群众举报,少数厂家在部分县(市、区)销售的果蔬清洗机产品涉嫌存在补贴额虚高的问题。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要求,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良好环境,经研究,现就暂停果蔬清洗机品目的农机购置补贴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果蔬清洗机品目的农机购置补贴。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因违反上述要求所带来的经济纠纷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有销售过该类产品的县(市、区),当地农机站要进行实地调查,重点检查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用户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并将调查情况及抽查表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送我站管理科。
三、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广大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和整改。已录入统的补贴产品将暂停结算。
我站将根据各地调查核实情况上报省农业厅农机化管理处,进一步作出处理决定。
南平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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