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机[2017]47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
我局在2017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中发现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割灌机和茶树修剪机机身上没有固定产品铭牌的情况,违反了《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要求,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良好环境,保障购机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暂停该企业有关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割灌机和茶树修剪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因违反上述要求所带来的经济纠纷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广大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和整改。整改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及我市各县(市、区)农机局。
三、各县(市、区)农机局在收到英德尔(福建)机械有限公司整改情况后应开展实地调查,重点调查以上补贴产品在当地经销企业库存机具的铭牌固定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及是否恢复上述产品补贴资格的处理建议于收到企业整改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经济科。已录入系统的上述补贴产品确认不存在违规情况的可正常结算。
四、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农机局调查情况,进一步做出处理决定。
宁德市农机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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