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申报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通知
冀农机管发[2016]22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研究,我省开展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要求
1、申报产品必须在河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之内(详见附件1)。
2、申报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且推广鉴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已经录入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不需要申报。
4、近年或省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质检抽不合格产品及已被暂停和取消的产品均不得申报。
二、信息材料要求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申报产品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河北省享受补贴资格。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我省补贴产品范围的后果自负。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1、申报信息材料包括:①封面;②企业信息;③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④加盖企业公章的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②和③报U盘,不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填写《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注意事项:一是产品大类小类品目必须填写正确,所报产品对应品目必须以鉴定品目为准;二是“基本配置和参数”一栏,企业可参照《河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项目,填写申报机具的主要配置和参数。
三、材料受理时间和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本年度不再进行产品信息申报。
四、地址、联系人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号。河北省农机推广服务总站。联系人:孙军科、马胜元。电话:0311-86046470。
附件:1、河北省2016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信息材料.3、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6]1号)要求,我局组织农机管理、推广和鉴定人员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整理,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4月15日-21日
二、归档情况
企业申报的产品归档结果分为以下2类:
(一)拟归档的产品:产品性能参数等相关信息符合申报要求,予以归档。
(二)暂不归档的产品:主要是未列入我省2016年补贴范围的、产品信息不完整的、被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被质检总局通报为不合格、不符合分档描述要求、无证书以及其它原因无法归档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认真复核本企业产品所属的品目信息,应以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农机产品所属品目信息为准。存在企业乱报产品品目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2、对本企业已归档或不予归档的产品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报送纸质材料向我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反映材料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对于报送虚假品目、参数等信息的企业,一经核实,我局将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后期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及时研究处理收到的反馈意见,对不同情况将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所归档次不合适,或误归于“暂不归档”的产品,经对有关材料审查后,对符合归档要求的产品重新归档。
2、对“暂不归档”的产品,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反馈意见的,按公示意见处理。
3、对有关各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
五、纪律规定
在归档信息导入我省补贴系统之前,企业不得提前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4月22日,邮寄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6号河北省农机推广总站开发科(邮政编码:050011),联系电话:0311-86046470。
1、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点击查询点击下载 2、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暂不归档产品表点击下载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e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