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机[2012]7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补贴机具经销商: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机具产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补贴政策的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文件要求,请生产企业将自主推荐符合资质条件经销商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刘利光、楼勣炜联系电话:23113018、23119595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011室邮编:200003
截止日期:2012年4月28日(以发出邮戳日期为准)。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