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机)局:
为了确保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实施,决定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实施县是否围绕实施操作流程、资金使用管理、投诉受理、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补贴系统操作使用、检查督导、违规查处、机具核实、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管理制度并实施。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是否制定、印发县级农机补贴实施工作方案,是否按计划方案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是否按程序规范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对象及机具审核是否严格规范,补贴对象是否公示,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是否进行了登记备案,补贴档案是否规范完整。二是是否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补贴政策,是否设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是否规范并可通过互联网直接点击进入,是否公开上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三是是否突出补贴重点,实行敞开补贴并先购后补的机具品目有多少?是什么?四是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及查处违规情况。五是是否按规定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辅助管理系统中补贴数据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并保存。六是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七是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在那些方面进行了改进、完善。
(三)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情况。了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及今年资金使用、结算数额、比例。
(四)工作成效。了解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发挥了什么作用、取得了什么效果。
(五)其它。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省农机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成立检查组(详见附件1)。监督检查范围是:全省11个市(定州市纳入保定市范围、辛集市纳入石家庄市范围),每个市至少选择两个实施县(由检查组随机确定),每县至少抽取10台机具进行现场核查。专项检查采取点与面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检查组要听取市、县两级工作汇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收集相关文件、情况和证明材料。对于现场核查机具,要见人、见机、见发票,并对相关补贴手续及机具技术参数进行核查,逐台填写《现场核查机具情况表,》(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监督检查,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实施的有效措施,是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各检查组及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准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二)严格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认真、扎扎实实地开展监督检查,严禁敷衍了事、走马观花,严防走过场。检查组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弄清情况,并督促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由组长与相关市联系协调确定。
(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检查组人员食宿自理。
(四)认真整理编写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监督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听取监督检查专题汇报,各检查组要按要求提交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
(五)各市要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内并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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