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函〔2015〕109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近日,农业部农机化司根据群众反映和初步调查情况,组织研究了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等有关问题,初步判断各企业对捡拾压捆机品目归档参数的理解可能不尽一致。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我局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132号)要求,就核实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捡拾压捆机品目所有产品的补贴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县农机局要对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捡拾压捆机品目所有产品进行严格核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补贴并及时报告我局。
二、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农机产〔2015〕132号文件,核查捡拾压捆机的“捡拾宽度”,认真整改。我省捡拾压捆机品目已申请补贴产品见附件。
1.对于“捡拾宽度”确实存在误差的补贴产品,要按照补贴产品申报要求,主动向我局提供产品相关材料、原鉴定机构书面意见和企业承诺函,并实事求是说明原因。如不按时报告,一旦发现存在问题,归档结果有误,核实后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有关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暂停补贴销售归档结果有误的捡拾压捆机产品,主动向我局报告,并负责按期退还相关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
3.报送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截止。
4.报送形式: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传真报送我局,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5.联系方式:传真号码0551-62676344;电子邮箱0551-2655780@163.com;联系电话0551-62655780。
附件:2015年安徽省捡拾压捆机品目已申请补贴产品表(截至10月19日)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ami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