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和部分机具补贴额的公示
皖农机计财函〔2015〕13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梳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会,参照我省2013年、2014年补贴数据和2015年归档产品信息,同时参考周边省份2015-2017年补贴额,对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和部分机具补贴额进行调整。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整情况自即日起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正式函件(个人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请加盖公章)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映。传真:0551-62676344;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安徽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附件:1.安徽省2016年压缩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2.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情况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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