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6〕12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经查,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在我省销售的3WSH-500G型、3WSH-700G型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补贴比例过高,该公司未在时间进行书面报告,部分机具已销售并申报农机购置补贴,且涉嫌存在虚开发票等问题,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以及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取消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3WSH-500G型、3WSH-700G型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补贴资格,已申请补贴机具不得办理资金结算。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ahnj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