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函〔2017〕15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即日起启用,可通过安徽农机化网首页链接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butie2017.ahnjh.gov.cn/进入。为做好补贴系统管理和操作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系统用户资料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户操作,我省2016年补贴系统中已有的农机、财政部门及农机生产企业的登录名、密码和资料信息,以及系统区域信息和参数设置信息,在2017年补贴系统中保持不变。
二、管理部门注意事项
2017年补贴系统继续实行实名制管理。市县级补贴系统管理、操作用户如有变更,需填写《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户备案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报送上级管理员备案,必须设立AB岗,至少上报2人。市级管理用户如有变更,请于3月22日前将备案表报送至省局计财处。联系电话:0551-62676344;电子邮件:0551-2655780@163.com。
三、生产企业注意事项
1.对于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次投档审核通过的农机生产企业,在2016年补贴系统中已有登录名的,第二次投档审核通过产品将合并至同一用户;在2016年补贴系统中没有登录名的,请下载《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生产企业用户名查询表》(见附件2),按要求输入信息即可自动生成企业用户名。
2.我省2016年补贴系统已有的补贴产品信息在2017年补贴系统中保持不变。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2016年底的补贴产品,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需重新上传鉴定、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编号。
3.请农机生产企业及时登录2017年补贴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企业承诺书,认真核对企业、经销商和机具等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修改。
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产销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的补贴
1.农机生产企业在完善补贴产品信息时,必须选择是否配备柴油发动机,否则无法添加出厂编号;
2.对于配备柴油发动机的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在添加或批量导入出厂编号时,必须添加发动机号,上传发动机铭牌图片,并选择排放标准(国Ⅱ/国Ⅲ),否则无法完成供货操作;
3.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购置了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且在我省2017年敞开补贴范围的,其补贴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3月31日。
附件: 1.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户备案表点击下载 2.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生产企业用户名查询表点击下载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ahnj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