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函〔2017〕1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部司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定额及投档审核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会,针对已通过我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审核的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根据《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进行复核,形成《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档次复核情况公示表》(见附件),自即日起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发现档次有误或存在异议,请以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传真方式,于3月29日15:00前向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反映,同时报送电子数据,逾期不予受理。
所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明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传真号码:0551-65122464;电子邮件:JD65128029@163.com;联系电话:0551-65144855。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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