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参数的通知
沪农机[2015]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捡拾压捆机品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132号)要求,为防止出现企业对“捡拾宽度”理解不一致而提供不实归档信息等问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将对列入本市补贴范围的捡拾压捆机品目所有产品归档参数进行核实,以便及时调整归档档次、补贴额,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相关企业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送经原鉴定机构重新确认的“捡拾宽度”等参数的书面材料至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材料格式内容见附件1。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将于11月1日起暂停补贴资格。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11室;
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23113018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sham.sh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