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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2018-01-17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4220
核心提示: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公示的通知沪农机[2017]3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沪农机[2017]23号)精神,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沪农机[2017]3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沪农机[2017]23号)精神,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第二批产品归档信息进行了整理、审核,形成“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1、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精神,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请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向我办书面通报;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

  2、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 10月1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企业提供说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2017年10月10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非纸质材料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合理。

  联系电话: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021-67655959(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联系电话:021-67655959邮编: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公示稿)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沪农机[2017]2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上海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海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内的产品(详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填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已获得省级(含)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

  3、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4、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除外。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2017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网上填报生成);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5、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在填报归档产品信息前,请仔细阅读填报流程,企业提供的产品归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我办只对企业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阅,不对企业所填报档次做任何形式的调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的,不能进入2017年补贴产品范围,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2、上海市归档产品信息填报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提交并行。网上填报通过“农机综合管理系统支撑平台”中“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系统”(http://www.shac-nj.com:8080/btml)进行;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企业基本情况表、归档信息表应由网上填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3、已在“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批)归档信息”中的请勿重复申报;

  4、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书面材料以上海市邮政局投递日邮戳为准);

  5、书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邮编:201601)。

  咨询电话: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下)公告稿 

 沪农机[2017]1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批)【下】归档公示已经结束,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式期间企业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现将归档结果予以发布。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下).xls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上)公告稿

 沪农机[2017]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批)【上】归档公示已结束,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公示期间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现将归档结果予以发布。

  附件:上海市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上)点击下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上)公示

  沪农机[2017]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沪农机[2017]4号)有关精神,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批产品归档信息中“已在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中”部分进行了整理、审核,形成“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上)”,现将予以公示。

  1、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精神,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请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向我办书面通报;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

  2、公示期为:2017年4月6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补充材料的须由企业提供说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2017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非纸质材料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合理。

  联系电话: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联系电话:021-67655959邮编: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上)(公示稿)点击下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上海市关于开展2017年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17]4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上海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海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送审稿)内的产品(详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填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已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

  3、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4、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除外。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2017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网上填报生成);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5、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在填报归档产品信息前,请仔细阅读填报流程,企业提供的产品归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我办只对企业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阅,不对企业所填报档次做任何形式的调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的,不能进入2017年补贴产品范围,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2、上海市归档产品信息填报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提交并行。网上填报通过“农机综合管理系统支撑平台”中“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系统”(http://www.shac-nj.com:8080/btml)进行;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企业基本情况表、归档信息表应由网上填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3、除2016年因违规被农业部及各省市处理过的产品外,已在“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中的产品企业登陆填报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2017年将继续沿用。

  4、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书面材料以上海市邮政局投递日邮戳为准)。

  5、书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邮编:201601)。

  咨询电话: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2015-2017年农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送审稿)点击下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序号大  类小  类品   目
1耕整地机械耕地机械翻转犁
2旋耕机
3田园管理机
4开沟机(器)
5铧式犁
6圆盘犁
7整地机械圆盘耙
8驱动耙
9起垄机
10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1筑埂机
12种植施肥机械播种机械条播机
13小粒种子播种机
14水稻(水旱)直播机
15育苗机械设备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16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17栽植机械油菜栽植机
18水稻插秧机
19施肥机械施肥机(化肥)
20撒肥机(厩肥)
21田间管理机械植保机械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22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23电动喷雾器
24杀虫灯(功率≥20W)
25修剪机械树木(花草)修剪机
26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27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28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2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
30捡拾压捆机
31饲草裹包机
32茎秆收集处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
33蔬菜收获机械果类蔬菜收获机
34收获后处理机械清选机械粮食清选机
35干燥机械粮食烘干机
36 其它干燥配套机械
37 热风炉
38排灌机械水泵潜水泵
39 饲料搅拌机
40畜牧饲养机械孵化机
41送料机
42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挤奶机
43冷藏罐
44水产养殖机械增氧机
45投饵机
46动力机械拖拉机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47设施农业设备连栋温室设施设备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设备等)
48农用搬运机械运输机械农用挂车(自卸)
49装卸机械农用装载机(<0.6)m3
50其他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固液分离机
51精准农业设备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sham.sh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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