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7〕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为确保我省2017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报废,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机发〔2015〕3号)和《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7〕29号)精神,省局决定进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县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是否制定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操作办法、建立备案、公示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制度,并上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开展了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向社会公布农机回收单位的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建立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公布了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补贴受益人进行了公示。
(三)资金使用情况。农机补贴资金是否优先用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市县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措施防止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市是否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重点支持因素。
(四)程序规范情况。对农机回收单位是否实行备案制。农机回收单位对按规定回收的旧机是否及时进行了拆解,是否按要求建立了档案。农机回收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对回收拆解环节进行了监督,是否有录像资料证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五)意见建议情况。对部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有什么意见建议?对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的有什么建议?存在的工作难点是什么?对报废更新补贴的意向、意愿是什么?
二、督导检查时间、方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督导检查自6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省农机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每个市选择两个试点县,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导组将听取市、县两级工作汇报,按照督导内容逐项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扩大试点区域,所有市县都必须行动起来,确定2017年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目标,加快老旧农机的淘汰。其次要保障报废更新资金的优先地位,提高资金保障力度。第三要采取措施限制拥有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参与农机项目。第四要禁止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享受农机政策性保险,确保农机作业。
(二)要加强工作协调。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相关工作调研,摸清基层对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真正需求和工作难点,积极探索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模式和机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开展相关工作夯实基础。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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