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关于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的公告
根据《转发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浙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7〕173号)精神,我站沿用浙江省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截至2018年1月12日,共有9个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信息归入宁波辅助补贴系统,现予以公告(附件1)。请有关生产企业登录宁波辅助补贴系统(登录网址:60.190.2.79)登记相关信息,并按要求领寄送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2)。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收件人: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农机装备处张丽梦;
邮编:315012;联系电话:0574-89385516。
附件1: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公示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点击下载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18年1月1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nbny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