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对安徽阜阳市宏强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晋农机装便字(2016)38号
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安徽江淮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120号)要求,我省暂停了安徽阜阳市宏强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强公司)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所有产品20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该公司所有产品2015年度在我省无销售)。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阜阳市宏强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6〕75号),宏强公司在2015年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过程中,未在公示期内按规定报告其归档错误。
根据农机产〔2016〕75号文件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为加强诚信建设,严肃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经研究,暂停宏强公司所有产品在我省2016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视该公司当年度在其它省的补贴实施情况,做进一步的处理。
宏强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诚信建设,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6月2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sxn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