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便字(2016)81号
各市、县农机局,各农机购置补贴生产、经销企业:
11月29日,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市际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16〕193号),将运城市、临汾市将两市本年度剩余的补贴资金调整到了太原等6个有资金需求的市,由于资金正在调整,现省局决定延迟关闭“山西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2016年补贴系统”),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2016年补贴系统”将于2016年12月20日下午6时停止申请表录入功能,2017年1月20日系统正式下线,2016年补贴工作全部结束。
2、各市农机局接到资金调整文件后,要积极同市级财政部门沟通,并按照适当从紧、确保用完的原则,及时将增加的资金下达各县;各县农机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注入系统,并按时完成补贴系统相关操作,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3、各农机购置补贴生产、经销企业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操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等相关环保政策,2016年12月1日后销售的“国二”柴油机的农机产品不得入网申请补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各补贴系统用户要严格按照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工作。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11月30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sxn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