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便字(2016)78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相关产销企业:
2016年6月2日,我局印发了《山西省农机局关于暂停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国泰公司”)泰山-1404型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晋农机装便字〔2016〕36号),暂停了泰山国泰公司泰山-1404型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和清徐县昌达农机有限公司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并要求相关产销企业自查并整改。经企业报告、相关市农机部门核实,产销企业已妥善处理了相关纠纷,据此,省局经研究,恢复了清徐县昌达农机有限公司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同时,基层农机部门报告,泰山国泰公司生产的泰山-1204型拖拉机又发生了类似违规行为,鉴于承诺后再犯类似违规问题,省局经研究,暂停了泰山国泰公司所有产品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和相关经销商闻喜胜强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同时要求各市对泰山国泰公司入网的所有产品进行核查,若发现问题,相关情况上报省局。
相关市农机局报告,产销企业已通过补偿购机户补贴款和协商等方式处理了相关纠纷。泰山国泰公司对其违规行为的认识态度也比较到位,且态度诚恳,对基层农机部门报告和其自查出的违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妥善处理了相关纠纷,确保了补贴资金。
参考周边省份处理同类违规行为的做法,综合考虑企业的整改情况,结合相关市局的报告和建议,经研究,从即日起,恢复泰山国泰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和闻喜胜强公司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
请泰山国泰公司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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