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便字(2017)8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装字﹝2017﹞1号)和《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10号)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省局决定成立4个专项督导检查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各市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重点督导相关市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试点县的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
(二)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同时,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资产性收益扶贫等工作进行座谈调研。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共分4个组,采取深入实地、座谈询问、查看资料、走访等多种方式、准确、客观地了解情况。对电动农机奖补工作的督导要延伸到各试点县。
三、人员分组及各组所督导检查的市
督导组:侯振全、张征海、霍伟、杨振晓(联络员)
督导检查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
第二督导组:王五明、李晋汾、安邦(联络员)
督导检查市:吕梁市
第三督导组:张建中、高志峰、李晓宁(联络员)
督导检查市:晋中市、阳泉市
第四督导组:张本源、任维民、刘旭刚(联络员)
督导检查市: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提出以下要求:
1、督导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及时与相关市农机部门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
2、各督查组在督导过程中要扎实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要认真听取基层建议,及时发现各市好经验好做法。
3、被督导市农机部门要重视督导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督导组要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标准。轻车简从,确保督导检查客观公正、规范、清正廉洁。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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