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补贴实施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10月31日,全省2016年度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5亿元,结算补贴资金2.62亿元,补贴机具3.44万台(套),受益农户2.59万户(见附件)。补贴资金实施率达到75.07%,结算率为44.38%。结算率为0的地区有:本溪市、丹东市、盘锦市。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加快补贴结算进度。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2.进一步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我省各地已经加强了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应及时公布2015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及2015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3.做好安装“国II”柴油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理工作。根据环保部相关文件和农业部要求,购机者在2016年12月1日(含)以后购置安装“国II”柴油机的农业机械,一律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2016年12月1日前购置安装“国II”柴油机并进入我省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可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辽宁省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点击下载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lnrura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