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8〕1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经查,浙江俏宇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宇公司)3WPQ-1000型喷杆喷雾机存在补贴额度过高等异常情形,未主动采取防范补救措施,未及时如实向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已经申报补贴。俏宇公司授权经销商歙县兴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合肥久久农机装备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以及《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皖农机计财〔2016〕166号),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俏宇公司3WPQ-1000型喷杆喷雾机补贴资格,未结算机具不得办理资金结算,责令其组织退缴该型号机具2017年已结算的补贴资金到当地县级财政部门(详见附件);
二、责成各相关生产企业暂停歙县兴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合肥久久农机装备销售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限期整改,各级农机部门暂停受理上述经销企业销售产品的补贴申请,并由上述经销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整改监督并作出后续处理;
三、上述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和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四、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上述产销企业补贴产品的审核把关,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附件:退缴资金明细表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9日
经销商 | 状态 | 县 | 机具台数 | 中央补贴 (元) | 应退缴资金 (元) |
歙县兴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待申请结算 | 歙县 | 10 | 122880 | 0 |
已结算 | 歙县 | 10 | 138600 | 138600 | |
合肥久久农机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 待审核 | 长丰县 | 2 | 12000 | 0 |
已结算 | 长丰县 | 3 | 41580 | 41580 | |
合计 |
|
| 25 | 315060 | 18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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