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近日,中央农办主任、中央财办副主任韩俊解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时说,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
在1月25日开幕的中国金融年度论坛上,韩俊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部署。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不能顾此失彼,应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韩俊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为城里人去农村买房划了红线。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但同时指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对此,韩俊说,这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但同时,中央一号文件也为进城农民保留房和地开了绿灯。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文件也提出,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党的十九大规划了新时代“三农”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要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把分散的小规模土地、闲置土地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土地流转中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允许农民以地入股或加入合作社,保证农民的收入不减少。”李国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