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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8省1市如何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18-03-26 农机化导报4810
核心提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新政策,巩固和发展农业机械化好形势,是新时期我国农机化管理部门的重要服务工作。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去痛点、优服务,坚持创新导向,突出精细管理,全力以赴破解购机补贴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在2018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江苏、山东等8个省和青岛市围绕贯彻落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会议精神,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高质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新政策,巩固和发展农业机械化好形势,是新时期我国农机化管理部门的重要服务工作。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去痛点、优服务,坚持创新导向,突出精细管理,全力以赴破解购机补贴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在2018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江苏、山东等8个省和青岛市围绕贯彻落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会议精神,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高质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江西:大力推行补贴机具“一机一码”

 

      首先,坚持问题导向,推行补贴机具“一机一码”。

 

      推行“一机一码”之前,江西在机具标识方面经历了油漆喷绘“补贴机具”字样和简单数字号码,单纯的人机合影和动力机具查看厂家提供的发动机编号两个阶段。这一时期,补贴机具标志标识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形式不规范,出厂编号形式不一;二是内容五花八门,铭牌技术参数所包含内容各不相同;三是喷绘字体一段时间后模糊不清。这些问题一方面给不法分子篡改标识、“一机多补”留下隐患空间,另一方面也给监管工作造成困难,降低了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江西从2014年开始着手研究和思考,拟通过一种更为直观、可控的方式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降低风险。2015年,制定《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并于2016年又印发《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配套发动机标志标识的通知》,对进入江西的补贴机具实行“一机一码”管理。即:一台机具只能有一个性编码,厂家提供编码、铭牌编码、机身编码三者必须一致才能通过核验。“一机一码”推行后,机具核验更加直观、方便、,给江西基层农机部门核验机人员吃上了“定心丸”“剂”。几年来,江西未出现以盈利为目的、团伙性地农机具倒卖情况,更未出现“一机多补”等问题。

 

      其次,强化源头设计,规范“一机一码”具体要求。基于确保标识性、号码性和产品可追溯性,江西在“一机一码”要求方面做到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载体。铭牌内容至少包含产品名称、型号、功率、出厂编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铭牌印制必须字迹清晰、排列整齐、经久耐用;铭牌材质必须采用金属材料,不允许使用不干胶、塑料等其他材质;铭牌必须铆接在机体固定位置,不允许粘贴等其他方式。二是规范编号。对以机架号、底盘号、产品编号、产品流水号等代替出厂编号的一律不予认可,必须做到每台机具只有的出厂编号,且与铭牌出厂编号一致。同时,出厂编号须按“厂牌(品牌)代码+型号+生产流水号”,做到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编号不重复。三是规范证明。江西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有合格证,其式样由各生产企业自行确定,但必须达到:合格证标注内容至少有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编号(无动力不需标注)、检验日期和检验章(或公章)等信息;合格证所有内容均为打印字体,不得手工填写。四是规范钢印。补贴机具出厂编号和产品型号必须打印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固定位置上,且打印位置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编号两端必须有起止标记,打印字体和字号的深度不得少于0.2mm,以便拓印清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还必须按相关标准打印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

 

      同时,注重全程运用,严格执行“一机一码”。

 

      执行“一机一码”,强化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投档。在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申报企业必须将机具标志标识照片提交评阅。对于未上传标志标识照片或标志标识照片不清晰的产品,一概不予通过。二是严格核验。“一机一码”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办理补贴;机具铭牌、合格证、机体及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一机一码”不一致的,不得办理补贴;“一机一码”未上传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不得办理补贴。三是严格处理。农机生产企业对标志标识的真实性负责。涉嫌篡改标志标识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凡因“一机一码”不符合要求,造成购机者无法申请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主管部门在公告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时,必须包含“一机一码”的内容,以方便社会监督。

 

      最后,创新运用模式,扩展“一机一码”用途。

 

      实践证明,推行“一机一码”对防止机具重复补贴具有明显效果,但由于运用空间拓展不够,“一机一码”性、好识别的优点还未充分发挥。下一步,江西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经验,推动“一机一码”的三个结合,助力农机发展。一是结合智慧农机,提高监管精准性。结合江西智慧农业项目建设智慧农机平台,对大中型、移动类补贴机具安装定位系统,推进“一机一码”和定位系统融合,做到这些机具都能在平台显示。通过一个平台、一个编码,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平台定位监管基础上,推动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无人飞机、收割机等作业轨迹可识别、面积可计算,为下一步便捷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撑。二是结合补贴系统,提高监管性。进一步优化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发数据跨年对比和多年查询等功能。加快系统平台拓展延伸,探索运用手机APP、手机“二维码”识别开展核查管理,提高核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性。三是结合信息共享,提高监管针对性。探讨“一机一码”和农机牌证信息相链接,打通数据库,进一步夯实农机监管基础。

 

      湖北:科学分档定补强化全程监管

 

      正确选用品目、科学分类分档、合理确定额度,是确保补贴政策规范执行、精准发力、有序推进的基础性环节。2017年,湖北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保重点、补短板、压过剩,科学确定范围,合理测算标准,加强日常监控,有力地促进了补贴政策有序实施。

 

      科学合理地确定补贴机具和标准,是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的关键所在。随着政策深入实施,与农机化快速发展相伴相生的是,不同区域、粮经作物、各个环节对机具的需求差异性开始显现并渐趋多元。而与此同时,源于产品鉴定的局限和企业趋利的本源要求,市场供给的同类机具出现明显分层,质量性能参差不齐。如确定补贴额一味就低,虽能保证、防止投机,但必然会抑制复式、智能先进产品的推广应用;如确定补贴额简单就高,既不符合政策规定,又不利于“促敞开”的实现。2017年,湖北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品目管理,在补贴比例可调空间内,适当降低补贴额度,限度满足规模化、社会化、服务型农机装备需要。在补贴品目选取上,立足南北过渡的资源秉赋,结合作物品类繁多的地方实际,贯彻“有增有减”原则,在2016年品目基础上,取消了棉花收获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玉米脱粒机和抗旱机泵等4个品目,增加了配肥机、离心泵等2个品目,整体压减了2个品目,补贴品目共计67个。在分档定补上,一是集思广益,注重衔接。在设置补贴档次时,组织农机管理、推广、科研、鉴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并向产销企业、基层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研和论证。同时注重与农机推广鉴定标准相衔接,选择主要性能和结构参数作为分档依据,使分档更贴合实际。二是依据需求,分类定补。在确定补贴标准时,根据机具需求缓急,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测算,对生产急需的关键和薄弱环节机具按照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对趋于饱和的产品按照20—25%的比例测算;对同档产品结构、价格差异较大的“12—18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18马力以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8—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及大马力拖拉机等产品,通过对照实物、市场调查,估测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合理测算补贴额度。三是优化档次,体现支持。按照部司有关通知要求,湖北切实领会精神,立即开展档次优化工作。通过企业问询、网络查询和省际沟通等方式,了解机具性能和销售价格。同时,结合湖北农业生产,最终对大马力动力换挡/换向轮式拖拉机确定5档优化机具,加大了对高性能大马力拖拉机的支持力度。

 

      强化过程监管,有效整治违规。精心分类投档,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有效应对不断强化的同类产品分层效应,势必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态分析和过程管理。一是强化日常监控,密切关注信息。安排专人监控管理系统,关注预警档次和产品,整理部司和兄弟省份发布的违规信息,收集各QQ群内的产品市场信息,及时会商,分类处置。对补贴数据录入有误的申请退回修改;对补贴额度偏高的档次开展调查,必要时下调补贴额;对补贴比例畸高的产品及时封闭,并采取降档或暂停补贴的方式进行处理。2017年,湖北共下调了12个档次的补贴额,处理了3款补贴比例畸高产品。二是加强趋势分析,及时发现情况。针对少数企业虚开发票、逃避系统预警的问题,定期组织专班人员对补贴系统数据进行分析会商。结合补贴畸高产品易出现集中购买、大批量申请的特点,以县市为单位,以户机比为重点监测目标,切实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大批量异常申请的核实。2017年共开展6次数据分析和趋势预测,向17个县市发出核查函,要求其对大批量购机及机具在用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专项督导,重点检查核查县市情况,督促各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三是受理基层投诉,回应群众关切。对补贴比例相对过高、市场反应强烈的档次和产品,认真分析研判,逐一分类处理,全年受理投诉12件,除1件尚在调查核实外,已全部办结,确保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层层传导压力,织就上下联动监管网络。保证政策规范执行,必须上下一体、协调联动,形成省级牵头抓总、市级强化监管、县级主动作为的监管网络。2017年,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湖北制定了《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科学分类了违规行为,精心设定了处理措施,合理设置了暂停期限,明确规定了处理流程,并专门举办了培训班,解读规定要求,强化监管意识,厘清各级责任。2017年,各地在补贴资金额度内,进一步缩减补贴范围,突出补贴重点,促进了“敞开补贴”的落实,并及时启动处置程序,分类惩处违规,保证了全省购机补贴平稳实施。

 

      下一步,湖北将科学确定补贴范围,合理测算补贴额度,既突出补贴重点,又兼顾资金规模,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做好补贴额监控工作,突出“抓早抓小抓日常”,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规范有序执行。

 

      四川:大力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化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操作、廉洁实施,四川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

 

      2013年8月,四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通知》。2015年8月,制定《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7年11月,再次修订《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信息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监督考核等内容。同时四川将市、县两级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最重要的指标,占19%分值,并不定期开展抽查和结果通报。

 

      四川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通用版为基础,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平台,结合四川实际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信息化手段直接执行相关管理操作,有效避免了人工操作的失误和随意性,保障了政策的规范实施。一是去经销商。辅助管理系统不设经销商帐号,不允许经销商录入任何信息。二是自动实现政策封闭。设置系统自动实现对不合规产品的封闭功能。如自动封闭推广鉴定证书到期产品的补贴资格,自动封闭国Ⅱ产品的补贴资格等。三是自动查找重复数据。将近三年已申请补贴产品的信息导入到系统中,设置重复录入限制,同时也便于对往年已申请补贴产品的信息进行查询和监管。四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生产企业须在系统中完善产品信息,确认导入系统的投档信息,承诺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017年初,四川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迁移到四川政务云平台,由专门机构负责系统架构的搭建、管理,硬件的维护,进一步提高了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稳定性、性。

 

      为方便企业申报,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公平性、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四川开发了补贴产品投档网上申报及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年度申报任务管理”“投档申报”“投档申报管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管理”等功能模块。一是申报系统实行口令管理,有效保证数据的私密性。二是在“年度申报任务管理”模块中,对申报信息按批次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分类提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三是在“投档申报”模块中,设置了自动纠错功能,对于必须录入的重要信息,设置自动提醒功能,信息录入提交后,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数据。四是在“投档申报管理”模块中,具有分类汇总统计、模糊检索、状态识别等强大的统计分析管理功能。五是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管理”模块中,通过外置数据导入方式对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川还分别建立了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和生产企业三个QQ群,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和工作发布到QQ群中,使政策实施政令畅通,便捷。生产企业通过QQ群能及时、充分了解四川补贴政策和程序,有效避免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强化“三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加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一是在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建立了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四川省补贴政策、补贴产品信息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二是设置通知公告、综合要闻、曝光台、黑名单数据链接等栏目,覆盖政策实施内容。三是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补贴公开专栏网址链接,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四是设置补贴服务邮箱,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平联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下通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实现了政策信息公开,做到了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互联互通,全民可参与、全社会可监督。

 

      加强市、县两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要求,2016年,县级农业门户网站陆续关停。2017年,省厅委托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为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集中开发了信息公开专栏,统一部署到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页面上。同时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各级农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目前,四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率达。

 

      四川将补贴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补贴申请信息等社会特别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三个实时动态全公开”。

 

      实时公开补贴产品。将已纳入四川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参数、不同角度照片、补贴额、生产企业、推广鉴定证书等信息全部进行实时公开。购机者可以根据需求随时查阅、了解相关信息。也促进企业之间相互监督。

 

      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年内可使用资金全额上网,任何人都可以实时查询全省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明细、余额等,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透明合规使用。

 

      实时公开补贴信息。四川设置了“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公开”平台,做到购机者补贴信息实时公示和补贴信息办理进程实时查询,购机者随时可以查询补贴申请的工作进程,做到全程公开,确保了政策规范、廉洁实施。

 

      江苏: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近年来,江苏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和绿色农机化发展,按照“保重点、补短板、降定额、控过剩”的思路,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为抓手,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优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模式,确保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全省补贴10大类48个品目机具,办理补贴机具7.78万台(套),使用补贴资金9.16亿元,加上延补上年敞开补贴缺口3.62亿元,共使用补贴资金12.78亿元,占年度中央下达规模的98.37%。

 

      针对前些年违法违规案件较多的情况,江苏认真分析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提高内部控制针对性,有效促进了政策平稳有序精准实施,遏制了违法违规案件多发易发势头,近两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域无一例刑事处分案件发生。江苏省纪委要求“认真总结农机购置补贴防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为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内部控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规范化。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内控制度。2015年以来,先后印发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江苏省农机补贴投诉处理规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10多个系列文件。各项目县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主体责任,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委托的第三方绩效考核结果显示,农民的政策满意率超过80%。

 

      内部控制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实现程序化。确定和发布年度补贴品目和各档补贴额,责任大、风险高、社会高度关注。全省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公开征询、提出方案、集体研究、公示建议稿、联合发文、公布执行等各个环节。一是公开发函征求市、县农机部门和全社会意见,并进行汇总分析;二是按照规定,结合江苏补贴资金规模、农机化工作重点等情况,提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建议稿;三是与省财政厅会商一致,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内部控制与服务相统一,实现信息化。每年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牵扯产销企业很多精力,管理部门工作量大、责任重,为避免企业往返奔波,江苏开发启用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明确企业自主投档并承担主体责任,实现网上自动审核、操作,减少人为干预,全过程可追溯。主要流程:一是企业网上自主投档,对投档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是专家形式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核实;三是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投档审核工作,所有投档信息在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未通过产品公开明示原因,无异议后导入管理辅助系统操作。

 

      内部控制与动态监管相一致,实现公开化。补贴工作涉及产销企业、购机者和管理部门,从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兑付,到监督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江苏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统一规范了8个处理文书格式,并依法依规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及相关部门批转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从立案调查、约谈、事实认定,处理决定等全程公开,防止人为干扰和主观偏差,违规行为处理由案例化向程序化、规范化转变,流程清晰、标准一致。公开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维护政策严肃性、公平性,震慑其他企业。

 

      内部控制与资金管理相统筹,实现精细化。农机购置补贴的规范实施,归根结底要保障财政资金、工作人员职务。全省通过建立保障财政资金合规支付、使用的防控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要求,坚持“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各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农机、财政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形成职能清晰、岗位明确的职责体系,资金使用缺口预警提前到乡镇录入关口,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内部控制与绩效考核相归集,实现长效化。把风险防控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节点要求,组织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凡是受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公布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及评分依据,体现考核指标体系的合理性,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层级监管、逐级评分考核,发挥各层级梯次的职能作用,保证考核的准确性;三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县乡的绩效管理进行抽查,体现公平性和独立性;四是对各地的绩效考核评分工作进行抽查,通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和监管经费等分配下达的重要依据,促进考核结果的有效应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新疆: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查处违规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新疆重点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全过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维护了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

 

      2012年至2016年,新疆共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案件35起,处理生产企业21家,经销商14家,取消了2家生产企业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8家经销商的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将企业及法人代表打入黑名单;取消了3家生产企业共5个型号产品的补贴资格;暂停14家生产企业55个型号产品的年度补贴资格;取消了7家经销商年度补贴产品经销资格;追回资金及利息192万余元,挽回资金损失1110余万元。

 

      补贴产品经营违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利用虚假手续空套补贴。查处两起经销商借用某地一批农民身份伪造虚假购买拖拉机手续上传至补贴系统意图空套补贴资金,实际上却把这批机具以零售方式便宜售卖给异地农民。经调查核实,停止补贴资金兑付,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打入黑名单。

 

      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套取补贴。查处一起大马力拖拉机贴牌套补案件(该型号拖拉机尚未通过推广鉴定,涉事企业不具备补贴资格,与另一家具备资格的企业沟通,贴其铭牌并通过其补贴系统上传办理了补贴),责令违规企业全额退回5台套牌车,为农民挽回损失138万元,追回补贴资金60余万元,取消了被贴牌型号产品的补贴资格。

 

      以小套大,虚开发票套取补贴。查处一起某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私自更改降低喷杆式喷雾机配置的案件,该企业在降低产品配置后,以扶贫名义给农民免费赠机或收取不足一千元运费等方式销售产品千余台,虚开发票3.5万元上传至补贴系统,妄图获取高额补贴。接举报后立即核查,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和四家经销商的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挽回了1000多万元的资金损失。

 

      基层工作人员违规参与补贴产品经营。在查处违规案件过程中,发现少数基层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参与补贴产品经营活动,以推广费名义收取好处。个别工作人员入股农机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销售补贴产品并协助办理补贴资金,捞取不当利益。针对这些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反馈至当地政府,建议视情节调离或追究相关责任等。

 

      近年来,新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为查处违规行为提供法定依据。2012年,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指导各级农机部门查处补贴违规案件。2017年,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区、地、县三级农机部门职责分工,并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均作出了对应的处理措施,增强了可操作性,为严惩违规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自治区人大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颁布施行。借助修订机会,将产品设置性铭牌、依法取消推广鉴定证书、建立农机企业诚信制度以及不得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相关规定纳入《条例》,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供了法律保障。

 

      依法监管,严厉查处。一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市场执法监督和违规案件查处等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每年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南北疆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经销商明码标价、销售台账、售后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入户核实补贴机具等,主动查找和惩处违法违规案件。每年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监管工作培训班,培训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法规政策,交流典型案件,开展案卷评查,提升市场监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做好投诉监督工作。将农机投诉监督、农机质量调查与补贴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在调解处理投诉的同时,对于重大群体投诉案件或发现有违规线索的案件,均立案深挖,确认违法违规的依法启动调查。三是切实做好举报投诉查处。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在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工作流程做好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约谈告知、处理通报、办结存档,一案一卷等工作,同时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确保程序规范、步骤完整,全程留痕。

 

      努力健全其他配套措施。一是设置专栏统一自主公布补贴经销商网络。在新疆农机网开设生产企业自主公布经销商专栏,要求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自主公布经销商网络及产品、投诉处理及售后服务等信息。二是开展补贴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在全区较大的农机市场设立了17个农机产品价格监测点,开展经常性的补贴产品市场价格检测,搜集汇总公布,为农民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查补贴额不准确等问题,提高了补贴额测算的科学性。

 

      安徽:持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近几年,安徽把延伸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落实的重要抓手,探索形成了目标可量化、管理全覆盖、沟通无障碍、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结果能运用的延伸绩效管理体系。

 

      安徽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分为目标形成、指标建立、过程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五大环节,构建了绩效管理封闭圆环。

 

      2017年,安徽建立了市、县两级各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的综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对农业农村部延伸考核到县的相关指标,如信息公开、资金执行兑付等,设置相对较高的权重。对部分关键性指标,实行市对县负责制,县里做不好,市级也扣分。在县级指标中,赋予各市级农机部门10%左右自主设定考核指标的权限,充分提高各市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培训宣传,是绩效管理过程中上下沟通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各级农机部门充分理解绩效管理各项要求,统一思路,积极落实。2017年,安徽举办了三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一期延伸绩效管理专题培训班,培训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省农垦系统直接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人员500余人次。

 

      2017年,省农机局就信息公开、资金需求测算及使用等工作开展了四次专项督导,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专项督导中反馈的问题,要求各地作为重点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将各地整改完善情况纳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延伸绩效管理要求做到工作留痕,有案可查,有据可依,从而也对购机补贴档案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年底,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省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各地按照统一要求完成补贴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确保投档材料真实、完整、。

 

      在延伸绩效管理五大环节中,绩效考核的严格与否决定了全年绩效管理的成败,考核中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防止蜻蜓点水、一团和气。从2015年开始,省农机局探索建立了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考评单位。省农机局为第三方单位提供工作必备的支持,并提供全过程跟踪、监管和指导。

 

      在绩效管理的最终阶段,考评结果的运用将直接影响第二年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第三方考核完成后,安徽注重考核结果运用,通过激励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对绩效管理评价为的单位,公开通报表扬,通报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并在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安徽还重视对基层一线补贴工作者的激励,将表现杰出的同志评为绩效管理个人,公开通报表扬,发放奖励证书。

 

      随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安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整体绩效水平得到了提高,也得到了农业部的表扬和肯定。自2012年农业部实施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以来,安徽省农机局已连续5年获得“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单位”。

 

      按照延伸绩效管理要求,安徽各级农机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工作责任、补贴系统、档案管理、违规处理、廉政风险防控等各方面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规范工作,明确要求,厘清责任,保护干部。

 

      通过延伸绩效管理,将每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中的要求,由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各级农机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刻,执行更加精准,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等政策要求落实更加到位。

 

      2013年以前,安徽市、县两级普遍没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2017年,安徽16个市级单位、87个县级单位补贴专栏建设率已达。

 

      自延伸绩效管理实施以来,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一直是权重指标。各级农机部门对实施和结算进度格外重视,加班加点,积极录入,及时审核,督促结算,积极加快补贴资金落实进度已经成为大家共识。

 

      通过延伸绩效管理的开展,各级农机部门更加充分地认识了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延伸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和激励下,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

 

      近几年,随着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始关注并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分地区还得到了地方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下一步,安徽将进一步强化补贴政策落实,把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转化为不断进步的动力,持续提高安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水平。

 

      湖南:积极稳妥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

 

      按照农、财两部关于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2016至2017年,湖南共有6个品目53家企业96个产品进入试点范围,使用补贴资金2360.3万元;2017年,有9家企业申请参与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总的看,整体推进平稳,机制设置有效,预期成效显现。

 

      接到试点任务后,湖南省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强调,要积极审慎开展试点。积极就是要注重机制设计,让新产品补贴试点充满创新张力;稳妥就是要让试点操作与既有补贴规则紧密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不搞“两张皮”。经过近一个月调研,广泛收集相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形成了试点方案初稿,再征求各市县农机局及相关企业意见。经过三上三下、四易其稿、五次会商,才最终敲定试点实施方案。整个过程,省农机局都与省财政厅保持着密切联系,若干重要内容都是两家共同研究确定。

 

      湖南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与特点:一是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防止因在某一个或某几个市县试点而发生跨市县倒卖机具;再者,湖南县乡两级农机管理机构健全,能够对新产品补贴试点实施有效管控。二是紧扣需求拟定试点品目。比如,为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将生物质制肥机纳入试点;为控制和减少化肥用量,将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纳入试点;为解决规模化育秧难题,将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纳入试点;为解决丘陵山区植保作业难题,积极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三是严格筛选条件。明确试点产品选择四个条件:即农民急需、绿色环保、技术成熟、便于监管;明确遴选操作三条硬性规定:即符合农、财两部精神,通过省级以上机构或部门鉴定,在省内两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演示并获得推荐。四是审慎测定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产品市场平均售价30%测算补贴标准。对市场保有量不多的产品,省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成本核算,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预计售价报告,省局按照接近但不高于预计售价的30%测算。

 

      为了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的政策风险,湖南同步采取如下五项把控措施。一是限量购置机具。为防止机具倒卖,确保试点资金总额不突破,湖南规定申请补贴同一品目新产品,个人限购1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购3台。二是动态监测售价。要求县市区农机局对补贴机具销售市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发现异常的,立即暂停补贴受理,并同时报告省局进行处理。三是严把结算关口。要求县市区农机局在申请人购机3个月后对补贴机具实地逐台复核,确认机具购买真实、参数匹配、投入使用后,方可结算。统一到县级申办补贴,补贴资金在系统内运行。四是开展试点评估。委托市州农机部门对试点机具的参数匹配性、标识规范性、补贴合理性、生产实用性等进行阶段性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视情况对试点产品下阶段“补不补、补多少、怎么补”作出调整。五是压实企业责任。要求新产品生产企业向省局书面承诺:“对新产品申报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对授权经销企业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售后服务到位,妥善处理补贴试点期间的矛盾和纠纷”。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没有发生虚套补贴、“一机多补”、倒卖机具等违规现象,社会反响良好。

 

      实践证明,试点取得以下三个方面主要成效。一是加速了农机对农业生产的有效覆盖。湖南试点补贴的几个新产品填补了农机作业的空缺,拓宽了农机使用范围。生物质制肥机把畜禽粪便和秸秆混合,通过高温厌氧发酵转化成有机肥料,变废为宝。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不仅实现水稻机插与施肥同步,而且比人工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30%以上,取得了节肥减污增产增效的多重效果;植保无人飞机施药效果效率得以充分彰显。二是弥补了农机供给侧结构的若干短板。促进了新型适用农机产品的应用,为农机科技增添了创新动力;加速了农机农艺融合,推动新产品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与之配套的农艺技术;拓展了农机作业向绿色环保领域延伸的空间,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供了有效手段。比如,1台生物质制肥机每天可处理畜禽粪便6吨、秸秆4吨;推广该装置200台,一年可减少畜禽粪便污染量30万吨以上,同时转化农作物秸秆10万吨以上。三是提高了补贴范围的“适地性”和补贴政策的“实现度”。通过试点,不仅让过去难进补贴的机具获得补贴,明显增强了购置补贴政策的“适地性”和“实现度”,而且推进了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鉴定大纲制定。在新产品试点带动下,湖南植保无人飞机技术更加成熟、应用更加广泛、管理更加规范;生物质制肥机推广鉴定大纲制定并发布。

 

      下一步,湖南将按照部司要求,继续在试点成功产品及时列入农机补贴序列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让生产企业和购机农民吃上“定心丸”。

 

      山东: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扎实推进敞开补贴

 

      2017年,山东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一道,把绿色生态和敞开补贴作为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同时,积极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要求,从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受益面、便利农民群众购机、加速推进普惠共享的高度出发,确立了敞开补贴的实施原则,统筹购机补贴、作业补贴、机具推广等各个方面,提出并实施了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敞开补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同时,联合省财政厅,在深入调研和开展敞开补贴机制部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改革意见和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敞开补贴为鲜明特征的山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为实施绿色补贴、敞开补贴奠定了有力基础。

 

      2017年,山东围绕贯彻绿色生态导向,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和实行了“一增一减一提高”措施。一增就是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了微灌设备、灌溉首部、农用北斗终端等3个品目,并对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秸秆粉碎还田、青饲料收获、水肥一体化、植保、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设备实行了敞开补贴、优先办理、应补尽补。一减就是取消了对背负式玉米收获机、动力喷雾机等5个品目机具的补贴。一提高就是在实际补贴过程中,山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要求精神,及时对与深松配套的120马力以上大型轮式拖拉机和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青饲料收获机、深松机等5个品目机具档次补贴额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了绿色生态补贴导向方针的有效贯彻。

 

      敞开补贴是部里倡导的补贴工作目标。从去年开始,山东就将补贴方式由“先申请后补贴”调整为“先购机后补贴”,实行了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并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在补贴系统内实行了去经销商操作环节,还在两个市探索试行了手机APP网上办理。农户自行购买山东已归档的补贴产品后,携带有关手续到所在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减少了中间程序,切实方便了购机户,增强了农民和农机手的获得感。同时,为保证敞开补贴的顺利进行,山东在2016年补贴标准基础上优化档次,并在产品投档环节由生产企业自行测算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测算偏高的产品,自行降档处理,按较低档次补贴额补贴。

 

      山东各级对贯彻落实绿色生态导向和敞开补贴都非常重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其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并定期进行督导;原省委副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王军民副组长对此作出专门批示给予肯定,并对加快推进提出了重要意见;省政府于国安副省长专门听取省农机局的工作汇报,对加快推进绿色生态机械补贴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都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联合研究推进措施,联合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绿色生态农机补贴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意见》。省农机局在综合性会议、重要指导性文件中,都对此作出具体要求;在购机补贴专项检查中,都将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为落实绿色生态导向和敞开补贴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山东落实补贴资金16.17亿元,其中80%以上的资金用于补贴发展大型复式、新型、节能环保等绿色生态机械。

 

      尽管山东在落实绿色生态导向方针、推进敞开补贴中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农、财两部要求和先进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山东将深入学习贯彻部司领导讲话精神,积极吸取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促进山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农机化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青岛:积极探索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

 

      信息化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2017年以来,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青岛市把使用手机APP办理补贴作为推动重心下移、改进服务的重要措施,加快“农机购置补贴+互联网”融合,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提高现场核验机具效率,切实减轻农民和工作人员负担。全年使用补贴资金近2亿元,受理申请8523份,其中通过手机APP提报申请和审核的分别占总数的98.8%、92.4%,取得了政府支持、部门欢迎和农户满意的良好效果。

 

      通过借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多年来的成功实践,顺应群众诉求,加快改革创新,通过“互联网+农机购置补贴”,设计开发了农机补贴手机APP平台,实现了与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有机融合、有效对接。

 

      一是明确用户定位要求。根据用户群划分目标清晰用户、目标模糊用户和无目标用户。目标清晰用户是我们的主要服务群体,主要包括购机者、农机审核人员和后台系统管理员三大群体。

 

      二是把准用户需求。对于目标清晰用户而言,在补贴资金供需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他们更加关注服务效率和质量。

 

      效率,即能够让购机户快速申报,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质量,即能够适时把握补贴工作进展,让购机户满意、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明确设计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流程,尽可能减少操作;坚持统筹兼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目标清晰用户群体的刚性需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全程监管,实现精细化、痕迹化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切断农机部门和服务对象间的利益输送。

 

      合理设置主要功能,聚焦用户使用、干部审核、技术管理三个主要方面设置手机APP主要功能。一是购机者使用功能。主要包括补贴申请(包括个人信息、机具信息、上传机具铭牌和购机发票并提交补贴申请)、进度查询(申请补贴的每个环节都会通过消息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请者,可随时查看)、补贴公示(对于所有通过审核的申请信息,进行全网公示)、补贴产品查询(可查看所有在我市投档的补贴产品信息,方便农民选机、农机部门监控)。二是农机审核人员使用功能。审核人员登录APP后,能查看购机者提交的所有申请信息,既可按申请时间排序查看、也可按机具类型查看、还可按申请编号搜索。在进行机具核实时,如果信息填写有误,可进行“退回”操作,由购机者修改资料、重新提交;如果信息为伪造、虚假信息,可进行“审核不通过”操作;如果用户信息正确无误,审核人员通过手机一键式上传人机合影照并确认“审核通过”,自动转入公示状态。三是后台技术管理使用功能。包括发送农机审核通知或者其它消息通知、添加农机审核人员、设置后台操作人员、数据查看等其它功能。还可以利用APP内通知和短信通知两种方式,把“农机审核通知”和“其它通知”等消息发送给用户。

 

      实践证明,推广使用农机补贴手机APP的成效明显。一是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购机用户。2017年以前,在办理补贴时,用户需要先购机具,再带发票等材料到农机部门办理手续,然后根据申请顺序进行机具核实,核实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款。从申请到核实结束,用户需到农机部门至少跑两趟。以平度市为例,由于地域广阔,老百姓办理补贴手续需要长时间赶路。2016年夏季,前来报名的近千名。为加快办理手续,工作人员早晨五点多就到办公地点,先疏通堵塞、维持秩序,再受理申请。购机户和工作人员都希望改进管理服务方式。使用手机APP后,农户可用手机号注册一个账号,在家就能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一个申请分分钟就能搞定,真正做到了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二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工作负担。

 

      2017年以前,在现场审核时,需要先将发票扫描成相片保存在电脑里,再进行人机合影照相修改,然后把人机合影、发票扫描相片上传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完成一台机具核实需6—8分钟,一天只能核实50—60台机具,效率低,上传相片时还易出错。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用户等待的时间也很长。使用手机APP后,工作人员只需在手机上审核一遍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用户上传的图片,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直接通过手机一键式照相功能,将人机合影照片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不需要对人机合影照片进行裁剪修改,完成一台机具核实最多需要1分钟,效率大大提高,一天审核100台机具,工作量翻了一番。三是促进了信息公开,加大了监督力度。2017年以前,农户对核实机具、补贴拨款的时间十分关注但又无法掌握,只好不断咨询农机部门。有了手机APP后,农户可以在手机上随时查询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信息,而且申请者、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操作在手机上都一目了然,从申请到结算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四是拓展了服务功能,实现了双向沟通。手机APP的开发使用,使农机部门服务到乡镇、进社区成为常态。通过手机APP选定某个乡镇或某个社区的购机户,可提前发送机具核实上门服务日期的提醒,让农户不用跑腿。同时,手机APP平台还提供作业服务双向需求功能,包括作业需求和加油站、维修点搜索导航服务等信息,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精准、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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