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号
根据党和机构改革方案,我部决定对部级质检机构进行统一更名,即“农业农村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即日起,我部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内的部级质检机构依据本公告启用新名称和印章(原印章收回)。部级质检机构的原隶属关系、授权检测范围和证书及有效期不变。
按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等6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农村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农村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等4个质检机构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三批)
2.2018年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