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共包括八项内容:
一是农机“3.15”暨农机质量发展年会活动。省局已在扬州市举办全省农机“3.15”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农机质量发展年会,现场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开展农机政策法规、科技推广、购机补贴、维修服务等咨询,同时举办“农机质量发展年会”宣传产品质量政策、公布质量投诉及质量调查结果。各地农机部门结合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举办与农机打假投诉、放心消费创建等质量监督工作相关活动。
二是农机化标准制修订及应用示范点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制订《谷物烘干机操作规程》,开展《稻麦秸秆还田集成小麦(施肥)播种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茶叶加工机械及使用技术规范》标准应用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提高标准供给和应用水平,强化标准在农机化实践中的应用,以标准引领农机化的发展。
三是农机“三性”技术评价提升活动。修订部分省级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提高鉴定工作标准;提高“三性”技术评价不通过率,严把进入购置补贴目录关,逐步建立质量监管与补贴政策实施协调互动机制。
四是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示范点建设活动。选择在南京、徐州、淮安、盐城、海安、高邮、兴化、姜堰等8个市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为示范点,在建立制度、配备人员、业务培训、完善设施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各地健全农机投诉机构,增强农机投诉机构的履职能力。
五是农机质量调查及结果公布活动。组织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及南京、徐州、苏州、淮安、盐城、扬州、镇江等7个设区市推广(鉴定)站,开展联合收割机、烘干机质量调查。加强调查结果的应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谷物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的质量调查结果,促进农机生产企业提升农机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
六是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监督活动。加强鉴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企业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七是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充分利用对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的评价结果,加强对相关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协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争取将农机产品纳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年度监督抽查计划。
八是农机维修示范点建设活动。落实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建设农机维修示范点30个,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四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农机修理工技能竞赛,实施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项目,建立全省农机维修能人库,开展“百名能人结对百社”活动,提升农机维修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