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农机局获悉,今年中央共安排烟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00万元,目前已经分解下达各县市区。与上一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周期相比,今年在政策内容和程序设计上有了新的变化,购机者的补贴资金申领不再户口所在地,且农机补贴产品补贴定额总体上略有提高,不再限制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每户农民年度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100万元。
“考虑到补贴对象跨地区承包经营的实际,今年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于户口所在地,可以是购机者户口所在地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也可以是非当地的外来个人或经营组织,但需在当地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应有经营合同、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资料。”市农机局副局长李长海说。
按照市农机局、市财政局4月份联合印发的《2018-2020年烟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烟台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属于我省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获得农业机械鉴定证书;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此外,对已在我省完成补贴产品归档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其中对保证烟台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植保、节水灌溉、施肥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与以往相比,不仅补贴范围进一步优化,新增了玉米籽粒收获、旋耕机、旋播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农业生产发展急需和农民需求量大的机具品目,而且烟台还将组织开展农机新产品和农用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同时,今年农机补贴产品补贴定额总体上略有提高,不再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规定农业生产个人每年每户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500万元。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内补贴对象补贴资金限额及其申请条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流程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今后补贴程序也更加简化,在确保公开、规范的前提下,烟台将进一步深化先购后补、敞开补贴的工作机制,并将推行手机APP自助办理,努力提高利民便民水平。”李长海介绍,按照规范操作,全市继续使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现场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工作,通过推广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核验,同时鼓励各地探索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