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机局(办):
近日,省局接到菏泽市农机局《关于对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RZ1504-F拖拉机处理决定的报告》(菏农机函字〔2018〕9号),发现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RZ1504-F拖拉机存在不同区域销售价格差距过大、补贴比例过高等问题。该企业明知补贴产品比例过高但未主动报告,未对自主授权经销企业尽到指导监督义务。菏泽市农机局已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鲁农机计字〔2017〕25号)相关规定,暂停了该企业RZ1504-F拖拉机补贴资格,暂停期为五个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实施,经研究,依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对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RZ1504-F拖拉机补贴违规问题实施全省联动处理。请各市根据菏泽市农机局调查问题线索,按照部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有关规定,于30日内完成对该企业2017年度补贴产品的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局。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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