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令很多人难以理解,更无法接受!那么这种情况有没有机会得到改善呢?
但是小编也很遗憾的告诉大家,如果在土地承包期内,农村家庭中有成员死亡的,其土地经营权暂时不会被收回,也就说:死者有地可耕是符合我国的土地管理要求的。
“死人有地可耕!”
如果村集体在整个一轮的土地承包期内都不动地的话,这位已经死亡的村民的土地经营权和承包权可由其家庭来享受!
打个比方来说,隔壁老王在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刚刚开始的时候,按照正常流程,获得了村集体分得的一亩二分地,但是很不幸,1998年,隔壁老王不幸去世!如果隔壁老王所在的村集体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中途,不划分土地的话,一直到2027年底,已经去世的隔壁老王的土地依旧将由其家庭来继续耕种!这就是俗称的“死人有地种!”
“新人无田来种。”
既然有“死人有地种!”那么肯定就有“新人无耕田”!那么,到底什么是“新人无耕田”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隔壁小王是出生在1998年,到了2018年,他已经20岁了,但是由于出生的较晚,没能赶上1997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重新划分土地,所以在此期间内,虽然隔壁小王已经长大成人,依旧无法获得耕地,这就是俗称的“新人无耕田”!
十年一动地,破解以上难题!
虽然我国每一轮土地承包期是30年,在此期间内土地承包期和经营权保持不变,但是允许各地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据小编了解,现在我国很多地区都实施了10年一动地的举措,也就说,每十年当地的土地都要重新划分一次!
这样一来,“死人有地种、新人无耕田”的情况将得到大大改善!
实际情况,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