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8】20号
各市、县农业(农机)局:
2017年,经调查核实,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经销商在销售纳入我省农机补贴范围的8GN90-4.2-80型微灌设备过程中,存在未主动报告相关产品补贴比例过高、涉嫌虚假开具发票等提供不真实申请补贴材料问题。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省于2017年11月30日暂停了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8GN90-4.2-80型微灌设备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六个月。暂停期间,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经销商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有效处理了因产品暂停造成的相关问题,并做出了保证和承诺。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恢复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8GN90-4.2-80型微灌设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请相关企业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违规问题。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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