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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临储大动作!收购时间推后,四等粮不收了!

   2018-05-22 中华粮网4970
核心提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小麦和稻谷收购价执行预案》(下称“预案”)。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小麦和稻谷收购价执行预案》(下称“预案”)。

 

  今年,三等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5元、120元、126元和130元。
 

今年临储大动作!收购时间推后,四等粮不收了!
 

  与往年相比,今年完善了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是将政策执行起始时间适当延后。东北三省从10月10日推迟到11月1日;

 

  二是将启动条件由“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下跌到低于公布的收购价格时”,调整为“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收购价水平时”;

 

  三是明确“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收购收购价粮”。

 

  提高收购价收购粮食质量等级。预案将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及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在规定的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上述价格时,即可按程序启动预案。

 

  执行预案收购的粮食,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

 

  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末。

 

  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

 

  早籼稻预案执行区域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其他省份是否实行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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