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型拖拉机不要开!危险!
为提升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法制意识、意识、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控制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对象为在本省范围内作业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含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
6-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具体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停止变型拖拉机登记发证相关业务
自2018年6月1日起,严格按照部两大新规定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登记范围和具体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停止变型拖拉机登记发证相关业务。
二是严格变型拖拉机年检
在开展年检工作前,及时掌握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违章扣分信息,探索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年检工作。
三是加大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力度
依托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省高耗能农机报废补偿政策,制定存量变型拖拉机加快报废淘汰退出计划,引导提前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对达到《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公安部门对查获的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
充分发挥警农协作机制,加大路面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违法查纠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跟踪管理和依法处置,彻底扭转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低成本、零成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