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8]3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助归档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8]24号)要求,我局组织农机管理、推广和鉴定人员对企业自助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审核、整理,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8年6月7日至13日。
二、有关要求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自主归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应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本次公示的产品信息有异议的,要在公示期内形成书面材料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公示的产品若存在被农机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质量投诉或举报未处理完结以及补贴比例畸高等情况,相关企业应主动报告撤销归档,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归档信息公布后因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对于未公示的产品,请各企业进入“2018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批次)”查看未通过原因。
本次公示期间不受理因企业申报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归档以及归入较低档次的异议。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417室。
三、其它
在《2018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企业注册情况审核中,查出部分企业存在上传证照不清晰、企业名称错误、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详见附件2)。请各企业在本次公示期间认真审核、完善本企业注册信息,逾期不修改的,产品将不能在我省归档。
附件1:河北省2018年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点击下载
附件2:《2018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企业注册问题汇总点击下载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e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