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凌晨零时渭南,临渭区下吉镇发生一起电动摩托车碰撞收割机致骑车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天,收割机主调修完机子,事忙中把收割机逆停在自家门前道边。深夜,当电动摩托车司机经过此地时,直接撞到收割机割台,骑车人当场死亡。眼下,警方已介入立案调查。
小编提醒广大农机手引以为戒,停车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出门在外行车!
大家现在对于电动车有些小害怕,速度快,刹车不好,但从法律意义上讲,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算弱势群体,就算我们路边停车遵守了交通规则也需要对弱势群体承担10%的次要赔偿责任。
有时候停车该你倒霉了,怎么也躲不过,车停好,睡觉一晚上醒来,自己却有可能承担致人死亡的罪名,这一晚太贵。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造成道理交通事故,第三者死亡赔偿事故金额十多万元。如果驾驶电动摩托车有酒后驾驶情节或许会轻判,如果没有机动车就要负主要责任了,如果有保险,那么按照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会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不过这样的事情,大家都说这口黑锅,真心背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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