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农机补贴发放环节中的监管漏洞,两男子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相关证件,从而套取的农机补贴资金。结果事情败露,这两名男子被检察机关起诉。日前,郧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对这两人进行了判决。
45岁的田某和57的王某都是十堰人,在案发之前,田某曾做过微耕机等农机设备的销售生意。2016年,田某安排王某从郧阳区五峰乡陈某等人手中,借来了9张村民身份证,之后田某又向其公司员工龚某等多人借来了他们的身份证。
之后,田某用这些借来的身份证,统一在银行办理了储蓄卡。结合自己之前销售农机时留下的售出设备发动机号等资料,田某向郧阳区农业机械管理局申请了农机购置补贴,从而骗取农机补贴资金每人800元。在此过程中,田某获利9600元,王某获利7200元。
不过之后没多久,田某和王某的这种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郧阳区检察院随即对田、王二人进行了起诉。日前,郧阳区法院对田某和王某骗取农机购置补贴一案进行了审理,最终以诈骗罪对两人进行了判决,同时对田某和王某分别做出了罚金3000元和2000元的处罚。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对田某和王某两人之前的非法所得予以了追缴,目前已经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