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管〔2018〕5号
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3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农机深松整地100万亩作业任务,现将《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省农机主管部门薛艳凤025-83275142、张红025-83279809,邮箱jsnjk@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芃025-83633155。
附件: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确保完成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10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及我省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情况,在各地申请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确定在徐州市铜山区等2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开展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具体项目县及实施计划见《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计划表》(附件1)。
二、实施内容
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100万亩,作业深度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深松间隔不超过60厘米。原则上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以旱旱轮作田块为主。作业模式除单一深松外,鼓励开展深松旋耕、施肥播种等联合复式作业。项目县根据确定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三、补助办法
农机深松整地实行项目管理,安排2250万元中央资金,按22.5元/亩的标准全部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依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苏财农〔2017〕140号文件提前下达。
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管理工作流程指导图》《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及结算操作流程指导图》(附件2、3)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设立专账核算,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根据县农机部门的审核结果,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用现金进行兑付,严禁通过农机部门兑付。对不按照规定用途、程序使用资金的,停止资金拨付,终止项目实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补助资金兑付到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市、县 | 作业面积(万亩) | |
全省总计 | 100 | |
一、徐州市合计 | 63.5 | |
徐州市本级 | 小计 | 11 |
铜山区 | 6 | |
贾汪区 | 3 | |
经济开发区 | 2 | |
丰县 | 2.5 | |
沛县 | 9 | |
睢宁县 | 9 | |
新沂市 | 17 | |
邳州市 | 15 | |
二、连云港市合计 | 10 | |
连云港市本级 | 赣榆区 | 3 |
东海县 | 4 | |
灌云县 | 2 | |
灌南县 | 1 | |
三、盐城市合计 | 6 | |
盐城市本级 | 大丰区 | 0.5 |
射阳县 | 0.5 | |
响水县 | 1 | |
滨海县 | 4 | |
四、宿迁市合计 | 20.5 | |
宿迁市本级 | 小计 | 3 |
宿豫区 | 2 | |
宿城区 | 1 | |
沭阳县 | 7.5 | |
泗阳县 | 4 | |
泗洪县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