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年轻农民越来越多走向城市,或打工或经商,而把家里的土地,流转给别人种,也成了家常便饭。相反,因为农业政策环境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农业感兴趣,进而开始流转土地投资农业。但土地流转政策性很强,陷阱也不少,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
对农民来说,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没有合同。以为亲戚朋友好说话,但时间一长特别是一旦土地价值显现,就容易说不清,造成纠纷。现在各地都有这样的情况,以前把地交给亲朋好友种,也没说期限、没说租金、没签合同,结果慢慢自己的承包地写到了别人的承包证书上去了。
二是改变用途。一些企业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却用来盖别墅、建高尔夫球场、搞旅游设施等,改变了农地农用的性质,也影响农民之后再使用。
三是毁约跑路。一些经营主体和企业以为农业政策好,觉得好赚钱,结果流转来土地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或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而中途备弃合同,毁约跑路。
四是拖欠租金。转入方仍然种他的或者干他的,但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流转租金。
五是地界丢失。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肯定要规模经营,打掉田埂是合情合理的,但对农民来说,如果没有经过确权,可能若干年后,自己的田块在哪里,或许难以找到。
对企业来说,也可能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农民眼红。农民看到企业或者合作社种地赚钱,就以各种借口,想提高土地租金。
二是农民机会有变,想收回土地。农民原计划在外面长期打工或者经商,但因为不景气,临时又想回来种地,就想着收回土地。
三是政府征地。
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倍加小心,主要要做到这么几点:
一要选准对象。有的企业光凭一腔热血,没有明确方向、没有长远规划,很容易遭遇损失,进而影响农民的收益和打算;有的企业纯粹为了套取政策补贴,不是真心实意搞农业;有的企业以流转为名,别有用心,搞房地产或者搞其他旅游项目,非农化改变土地用途,最终影响农民耕种,等等。因此,对农民来说,准确选择经营主体,非常重要,不能以出价高低作为的选择标准,还是选择知根知底、实打实搞农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企业来说,也需要明确跟哪些农民打交道,能够更乡镇政府、村委会打交道,由村委会出面做老百姓工作,相对比较好。
二要签好合同。无论是亲戚朋友之间,还是与企业、合作社等,一定要慎重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怕麻烦,不要不好意思,要逐条逐项对流转价格、流转期限、土地用途、租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用后如何恢复等进行约定,确保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维权。
三要做好政府鉴证。通过政府主要是乡镇和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鉴证指导,有利于强化对经营主体的鉴别,同时也能进一步强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