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8〕43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前期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圣和公司)和连云港市连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连发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经核实,这两家企业在部分县市销售的旋耕机存在销售的补贴产品与检验报告所列参数配置不符等问题。
依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要求,省农机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河北圣和公司1GQN-250型旋耕机、1GQQNZGK-230型旋耕机和连云港连发公司1GKN-230H型旋耕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生产企业须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强整改,对因产品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湖北省农机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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