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局(农委)、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根据小店区农机局报告,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为购机者提交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属农机购置补贴较重违规行为。
经我市、区两级农机部门调查核实,我市小店区北格镇流涧村村民田小宝于2016年9月20日购置的福田雷沃谷神4YZ-6B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购买过程中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价格为21万元,购机者田小宝实际购买价格为14.2万元,发票虚高6.8万元,存在发票虚高问题。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为购机者提交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
市、区两级农机部门相继组织了对购机者田小宝、经销企业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企业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约谈核实,购机者与经销企业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均承认存在相关违规行为。
考虑购机者田小宝、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认错态度积极、且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生产企业应监督经销企业守法经营,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给予负主要责任者田小宝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决定。
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给予负主要责任者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在我市暂停6个月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决定,限期整改。
三、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给予负相应责任生产企业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田雷沃谷神4YZ-6B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我市暂停3个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决定,限期整改。
四、暂停期满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百达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取得整改效果,并提交有关书面申请后,按程序研究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未收到有关企业书面申请的,视为有关公司放弃在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或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五、由此暂停引发的所有纠纷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负责。
请各县(市、区)农机局(农委)引以为鉴,严格把关,确保补贴资金,认真落实补贴政策。
太原市农机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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