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机函〔2018〕19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22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441万元;资金兑付情况,目前全区完成国补资金兑付9.91亿元,自治区补贴资金兑付4805.9万元,分别占当年国补和区补资金的88.3%和74.6%。全区尚有1.16亿元国补资金、1058.2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未能补贴到户,出现大量资金滞留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全区有5个盟市的10个旗县国补或区补资金未全部完成结算兑付(见附件),占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旗县(场)总数的9.5%。以盟市为单位统计,呼伦贝尔市未兑付国补资金1098.8万元、区补资金151.2万元;兴安盟未兑付国补资金1709.1万元、区补资金140.4万元;通辽市未兑付国补资金1108万元、区补资金108万元;鄂尔多斯市未兑付国补资金6089.4万元、区补资金658.6万元;巴彦淖尔市未兑付国补资金1640万元。涉及旗县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兴安盟科右前旗,通辽市科左后旗,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其中国补资金兑付不足50%的旗县有科右前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零兑付的旗县有牙克石市、新巴尔虎左旗、达拉特旗和杭锦后旗;区补资金兑付不足50%的旗县有科右前旗、科左后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零兑付的旗县有新巴尔虎左旗和达拉特旗。以上问题,反映出有关盟市、旗县对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特别提出严肃批评。
二、立即整改。接此通报后,有关盟市旗县须立即行动,迅速着手整改,以最快速度完成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并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购机者手中。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要把补贴资金兑付列入重大事项,列出时间表,确定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相关盟市行署、人民政府要加强督查,具体过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保障。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列入专项督查事项,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对未完成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的旗县暂停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理,待补贴资金兑付完成后予以恢复。二是对拒不整改或年终仍未完成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的旗县,2019年不予新安排补贴资金。三是对拖欠补贴资金旗县数量较多的盟市,相应减少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
附件:2017年中央、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全部结算兑付统计表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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