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局公布《中山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一览表》,涉及水稻插秧机、水稻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种植大棚、起垄机、动力喷雾机、投饵机等20个小类44个品目,其中单台机械市级财政补贴6万元。较之2017年,购置补贴的品目略有微调,部分品目的补贴金额有所提高。
据介绍,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意在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不过需留意的是,据《补贴一览表》显示,相关产品需符合广东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品要求或经销商符合广东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
以批处理量4-10t(吨)、10-20t、20-30t、30t及以上循环式粮食烘干机为例,2017年的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元、3万元、3.2万元、5万元/台,今年相应提升为2万元、3.5万元、3.7万元、6万元/台。至于市内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率较高的种植大棚,根据拱高及肩高的尺寸不同,今年的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具体分为5000元、1万元、1.5万元/亩三个等级。
此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中山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其补贴对象为在本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市户籍个人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