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于“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在本县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应有经营合同、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资料。);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中,根据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今年不再由村委开具证明信。补贴手续办理中与农机监理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购机申报、购机资格审验、购机户信息录入、机具核查、牌证办理等多项业务实现了“一次办好”。
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于“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在本县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应有经营合同、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资料。);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中,根据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今年不再由村委开具证明信。补贴手续办理中与农机监理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购机申报、购机资格审验、购机户信息录入、机具核查、牌证办理等多项业务实现了“一次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