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公诉一起跨13省115县市区、涉案金额近300万元的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陈某某一个人同时冒充6家化肥厂的代理商和业务员,在5年多的时间里,将价值近300万元的假冒伪劣化肥销售至13个省市。
2017年8月,郧阳区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有人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报警。之后,警方根据多方调查,将安徽籍男子陈某抓获归案。在警方的证据面前,陈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随着警方的深度调查,陈某某作案的地点涉及13个省、115个县市区。
陈某某本来是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而他的家乡岳西县,又是我国一个主要的微量元素化肥生产地。不过近年来,该县的微量元素化肥生产厂家大部分系家庭式、作坊式生产企业,生产场地简陋、设备简单。很多生产出来的化肥产品不合格,多次被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很多假冒伪劣化肥也充斥期间。
陈某某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于是他灵机一动,为自己伪造了岳西县6家化肥厂的代理商、业务员等身份,然后带着这些厂家的名片、广告宣传册等物品,开始在各地跑业务。据查,陈某在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先后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在各地以低于市场批发价的价格拉订单,然后再从岳西县将大量假冒伪劣化肥分销至各地。
据统计,陈某某的销售范围包括湖北、湖南、江西等13个省115个县市区的185家农资店,而他这些年销售出去的假冒伪劣化肥总价值高达296万余元。
去年9月21日,郧阳区检察院对陈某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日前,陈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郧阳区检察院起诉。该案系十堰地区近年来办理的首例涉案范围广、涉案金额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农民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接下来,法院将对陈某某案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家庭作坊式化肥加工厂亟待治理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这种家庭式、作坊式化肥生产企业在并不少见。这种生产厂家生产场地简陋、设备简单,生产的化肥产品不合格情况屡见不鲜,而就因为这种小厂的存在在为售假人员可乘之机,严重扰乱呢化肥市场。
据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山东省临沭县城家庭作坊式化肥加工厂遍地开花,冲施肥料竟掺混黏土颗粒,各种假冒肥料可以预定加工。据了解,这些加工作坊多集中在临沭县城环城路以东,随便租借一个院子就可以开个加工厂,当地人对此事早已熟视无睹。个体运输车主杜某帮客户运输肥料时,曾经亲眼看到加工过程,加工厂雇佣临时工人不是在生产肥料,而是在做黏土颗粒,据说这些黏土颗粒将按比例掺混到肥料中。在当地,这种加工厂在临沭到处都是,遍地开花,一度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想规范化肥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化肥,就需要治本,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家庭作坊式化肥加工厂亟待相关部门从严治理。
如何识别真假化肥
肥料包装标识存在主要问题和识别方法
在购买前,首先看包装标识,标识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名称及商标。肥料名称不允许有夸张性的语言;
2、养分或总养分。单一肥料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复混肥料应标明N、P2O5、K2O各百分含量和总含量,以及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含氯、枸溶性磷。规定,不得将氮磷钾元素以外的其它元素或化合物记入总养分;
3、产品标准编号。国标GB、化工部行业标准HG、农业部行业标准NY;
4、生产许可证号;
5、肥料登记证号;
6、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
7、生产或经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包装为编织袋,内包装为塑料袋,包装袋为机器缝合,缝口应整齐一致。规定包装袋上应标示商标、肥料名称、生产厂家、肥料成分(注明氮、磷、钾含量及加入微量元素含量)、产品净重及标准代号,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过磷酸钙有散装产品,但也需附有出厂证明。
购买化肥时应当选择知名品牌,买肥种田是一年大计,切忌为贪图便宜而买杂牌或假冒伪劣化肥。要注意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去购买,选择信誉好、实力强、口碑佳的大经销商,切忌购买无照流动商贩的廉价化肥。购买肥料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发票,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有依据。购肥料数量大时,也要注意保留适当的肥料样品和包装袋。如果发现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肥料后出现异常情况,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正规的真假化肥的识别,应该送相关的肥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