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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2018年第三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3820
核心提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和《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和《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8〕3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品范围和分档须在《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批)》(见附件1)和《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见附件2)内。云南省2018年批、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审核通过的投档产品不用重新投档。

  (二)补贴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以柴油机为动力的产品需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要求。装配低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品不得申报。

  (四)被农业部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申报。

  (五)年度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投档方式与要求

  2018年补贴产品投档遵循生产企业自愿原则,采用自主投档的方式,通过登录2018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2018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112.35.61.26:2018/),点击自主投档按钮,进行注册(企业务必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同时用于生产企业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按照《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生产企业功能说明书》(见附件3)自主投档,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

  为方便生产企业做好自主投档工作,我站创建了云南省农机投档系统QQ交流群,群号为678493571,QQ交流群主要功能是及时答复企业关于自主投档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并为企业自主投档工作人员提供相互交流的工作平台,请有需要的企业以(企业名称+姓名)的形式加入QQ交流群,因群人数有限,每个企业一人加入。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9日。

  四、材料内容

  每个投档产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从系统中下载,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2.企业、产品基本信息;

  3.产品彩色照片(前、后、侧方向各1张);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报告;

  6.产品检验报告;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报告或检验报告参数页(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里没有归档参数的,企业必须提供原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

  8.推广鉴定部门公布的产品所属品目信息的网址链接(如未公布的需企业提供原鉴定机构的所属品目证明材料);

  9. 2016年12月1日之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配套有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必须提供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如因排放标准从国二阶段升级到国三后导致机具型号、配置参数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报告不符的,还需提供推广鉴定证书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变更审查确认报告或企业自主变更报告。2016年12月1日之后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无需提供上述材料;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配套有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必须提供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

  10.果蔬烘干机产品投档须填写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见附件4)并与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参数页)一并上传。企业在果蔬烘干机安装完成后应将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提交给用户一份,以便农机部门核实。

  五、相关要求

  1.所填报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和合规,企业对所填报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填报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3.所填报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应是本年度销售的真实价格。

  4.如参数配置、推广鉴定证书及涉及产品归档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销售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站。

  5.所填报的品目信息要与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品目归属意见一致。

  6.按照“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生产企业功能说明书”要求使用自主投档系统,若因企业原因造成产品不能归档或被归入错误档次,所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7.投档结束后将进行形式审核,企业应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对评阅退回的产品进行材料的补充和完善。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仲明况国华

  联系电话:0871-63647899

  附件:1.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批)

        2.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

        3.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生产企业功能说明书

        4.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8年8月30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y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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