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声音此起彼伏,有认为农机补贴没用要求取消的,有不同意取消要加大投入的,讨论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到底应该怎样理性看待农机购置补贴呢?
农机补贴政策背景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其中提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农机补贴”。从此农机正式进入补贴时代。
同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出台,细化了农机购置补贴规定。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4年至2018年十余年中,农机购置补贴额度大幅度上升,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中国农机产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十年”。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完善,近年来农机补贴额度趋稳,预期将长期稳定在186亿的水平。
农机补贴的特征
目前我国农机补贴分为两部分: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综合直补。在发展过程中,农机购置补贴呈现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坚持改革创新。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政策坚持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包括持续不断推进敞开补贴,自主购机和定额补贴。敞开补贴可以说是近年来补贴政策适应市场规律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敞开补贴以后,所有农户申请补贴目录内机械都可以获得补贴。
二是加强管理创新,包括拓宽资质,便民利企和严惩违规。
购机补贴政策在评估中被认为绩效管理好,获得“政策实现度高”的评价,所以我国的购机补贴政策整体是科学的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几大误区
虽然我国购机补贴逐趋完善,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利补贴的声音,这是因为对农机购置补贴认识存在不小的误区。
误区一:农机补贴钱多花不完
事实:我国农机补贴资金需求体量非常大,不只有传统机具还不断探索对新机具补贴试点,不存在钱多花不完的情况。
误区二:农机购置补贴边际效应递减
事实:政策实行十五年来,根据调研反馈,用户对购机补贴政策获得感是不断增强的。我国国情复杂,并不能简单套用经济学原理说明市场发展实际情况。
误区三:未来购机补贴会转化为作业补贴。
事实:购机补贴和作业补贴同时存在二者不冲突,二者会相辅相成共助力中国农业发展,购机补贴政策会稳定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未来展望
农机购置补贴未来的方向是:在坚持保障大田作物补贴的基础上,拓展机具补贴资质,向试点新机具,这也是农机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一言以蔽之:稳定规模、用足政策、资质多元、信息物联、落实责任。
2016-2017年度,农业部和财政部组织浙江等10个省份开展了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2018年,农财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以设施农业为例,2018年设施农业大棚骨架正式纳入农财两部补贴范围,补贴类型包括单体塑料大棚GP-C622、单体塑料大棚GP-C825、单体塑料大棚GP-C832、连栋钢架大棚GLP622、连栋钢架大棚GLP832以及玻璃连栋温室。
为何开展新机具补贴试点?
我国农业生产类型复杂多样,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对农机产品要求不尽相同。另一方面,农机工业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而农机购置补贴主要针对已有推广应用的基础的成熟产品,部分农机创新产品无法达到补贴机具的资质条件,农民“想用补不了”的矛盾日益凸显。
总结来看:
一是越来越多新机具正在成为逐渐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
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已经到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传统机具补贴饱和,不能满足农机购置补贴新要求;
三是通过部分省补贴试点,验证补贴风险可控;
四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划分成型,确定部分新机具补贴实施以中央财政为主;
五是行业管理逐步统一。预计在2020年前后,包括无人机在内的一批新的农机具有望迎来大规模补贴。
农机产品获得补贴一般须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但是对刚生产未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应该如何支持呢?这也是政策一直在探索的。目前来看,已经对16个省份的35个次品目予以备案,今年11月还将开展第二批试点品目备案工作。
新机具补贴申请流程
以浙江试点为例。
1.县级初审。每年5月、10月分两次,以农业局的名义报省农机局。
2.省级核对。省局核对项目主体、建设区域等,以省局文件形式反馈给各实施县和所在市农业局。
3.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级农机、财政两部门进行实地确认,补贴资金50万以上的,要市级确认参与。
目前补贴申请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可进行网上操作。